新聞的道德與法規 誰還記得誰還在意
大學新聞系所有一門課程「新聞道德與法規」,當然課程講的不是國中的公民與道德,也不需要像法律系那麼專業背法條,但是當一名記者在採訪到獨家新聞或遇上重大事件時,腎上腺素一湧上腦門,誰還顧得了講道德和遵守法律規範。
在這門課程當中,其中有一項要點,對於新聞消息的來源要保密,在採訪的經歷中,曾經因為一則新聞被控告毀謗,向法院提出自訴的原告,是被檢警列為治平專案掃黑A級的幫派老大,由於我提前獲知警察機關提報的犯罪事實,新聞一直壓到警方監控原訂逮捕的隔一天同步見報,原本興沖沖以為是獨家新聞,反倒成了獨家被告,因為對象在警方行動前脫離了監控。
這位幫派老大後來委託律師向法院遞狀控告,開庭時律師要求法官強制我必須交代出新聞消息來源,以及見報內容是否屬實,一審庭開了三次,我都以記者有責任保護新聞來源為理由拒絕提供,這名幫派老大在銷聲匿跡時,還膽打電話到服務的媒體要我交代消息來源,否則揚言將不利於我,我也以由法庭裁示嚴詞拒絕,最後法官向警察機關查證,也尊重可以保密的立場。
你不說消息來源是誰是不是?給我小心一點!(設計對白) 圖片來源
媒體說多不多、說少不少,同業之間常號稱藏不住秘密,就是因為都有口風不緊的大嘴巴,這也是採訪對象所擔心的事,有些人還沒等到被告,獲得新聞來源還未查證就奔相走告,還大咧咧的說出是某某人提供的消息,以證明所言非虛,絲毫不顧及職業道德,如果事涉敏感,更會造成消息提供者的困擾,連最基本的保密都無法履行,也會傷及記者與採訪對象之間的互信基礎。
保密之外,同業之間也會發生蓄意搞破壞的行為,在一宗外籍學童被綁架案中,原本是學童的母親透過警察連繫,希望以一位母親的懇求與呼籲,在報上刊登親筆信,另一家媒體獲悉後,以為是警察獨厚於我提出抗議,當時念在肉票尚未安全獲釋,不搶發獨家,還向被害人勸說不宜,未料另家媒體趁警察與受害人溝通時,逕將親筆信拿走搶到獨家,此舉也造成警察與受害人一家陷入恐慌。
新聞的道德與法規,是從事新聞工作者必須恪遵的職業道德,這門課程在各個大學新聞系所,通常是由專業律師執教,生硬的理論,到了真正投入媒體職場,誰還記得,當為了搶新聞時,誰還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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